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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中按期申报印花税,待税源采集完毕后进入申报页面时提示:印花税按期申报税源信息未采集全,请重新采集后再进行申报,应如何处理?【提问数:142】
解决方法:
1)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中,依次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种认定信息】,确定税种认定按期申报的税目数量,确认按期申报的税目是否均已采集(零申报税目也需要采集);
2) 确认有效期内同一个税目是否存在重复情况,如存在,应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删除重复税目;
示例:当前在有效期内“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目存在两条,一条有效期起止时间为 2020-10-1 至 9999-12-31 ,另一条有效期起止时间为 2020-10-1 至 2030-12-31 ,当前情况应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删除其中一条方可正常申报。
3) 检查是否显示逾期未申报信息,如存在逾期未申报,应先补报/更正后再进行当期申报;
4)排除以上情况后仍然出现此提示的,跳转申报后可将税款所属期选择为1-12月份(2022-01-01至2022-12-31)再进行申报,申报时税款所属期正常显示为 2022年4月1日 至 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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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中按次申报印花税,通过模板导入方式采集税源信息,点击“导入按次申报税源”时提示:导入印花税税源失败。第1条税源明细信息不符合要求:未查询到【税目】对应的代码,应如何处理?【提问数:109】
解决方法:
目前此问题系模板中税款所属期对应税目选择有误所致。
1)如“税款所属期”选择2022-6-30(含2022-6-30)之前的日期,则对应税目需选择原税目(例如:购销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2)如“税款所属期”选择2022-7-1(含2022-7-1)之后的日期,则对应税目需选择新税目(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注:若税目选择正确仍然出现此提示,可将税款所属期选择为2022年7月1日以后的日期,重新下载导入模板,待录入应税凭证信息后,重新点击【导入按次申报税源】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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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中如何获取代开发票清单?【提问数:102】
解决方法:
根据取票方式不同,代开发票清单的获取方式也有所不同,具体说明如下:
1) 如采用“税务大厅自助机取票”方式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税务大厅自助机取票)用户办理业务历史记录页面中,点击操作栏下方对应的【清单打印】,即可打印代开发票清单;如没有显示【清单打印】,可拨打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技术服务电话:62212366,由客服专员协助处理。
2) 如采用“邮寄配送”方式代开发票,若货物名称种类较多,当增行填写超过8行时,系统会自动生成销货清单,待发票代开成功后,将与发票一同寄送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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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是否可以变更所属街乡?【提问数:33】
解决方法:
可以,具体办理路径如下: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纳税人所处街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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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中采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表申报方式申报增值税,系统自动获取的进项数据显示不准确,如何处理?【提问数:79】
解决方法:
由于电子税务局“一表申报”模块从增值税发票2.0系统中自动获取进项数据,如获取的数据显示有误,目前在电子税务局中不支持修改操作,可切换为手动填写方式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在“按期应申报”页面中点击“增值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对应的操作栏中的【填写申报表】,系统弹出“请选择申报方式”窗口,选择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应的【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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