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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中已办理跨区迁移,是否需要办理跨区迁入?【提问数:73】
解决方法: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查询维护】,作废重复申报记录的其中一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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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封面中的“纳税人(签章)”需要填写吗?【提问数:61】
解决方法:
需要。
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表封面中的“纳税人(签章)”自行填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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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中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页面时提示:您当前登陆的企业票种核定信息中存在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累计限额均为0的情况,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如何处理?【提问数:49】
解决方法:
如对提示存疑可拨打12366咨询,具体提示信息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规定请您知晓以下政策,并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避免逾期申报缴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纳税地点: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纳税期限: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其他有关政策请您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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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中通过“票e送”申领发票,点击“新增”时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有未领取的申请单,无法申请发票领用,应如何处理?【提问数:34】
解决方法:
1. 查看是否存在已经保存成功但未提交的申请单记录,如果存在,提交申请单后再申领发票;
2. 通过事项进度管理查询是否存在未办结的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申请业务,如果存在,待业务办结后再申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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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通行费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处理?【提问数:21】
解决方法:
如果不涉及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不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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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政策又有变动......
对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流程感到迷茫......
申报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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