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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努力工作,会计人加油!本期热点问题:销售公司名下的商住两用商品房应该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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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销售公司名下的商住两用商品房应该交什么税,税率分别是多少?
回答:您好: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营改增后取得或自建的房屋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销售营改增后取得或自建的房屋,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为9%,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为9%,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1%、5%或7%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3. 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4. 企业所得税
转让财产收入按规定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印花税
按照订立的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营改增之前取得的房屋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房屋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于购买的房屋,按照差额计税,增值税=转让差额/(1+5%)*5%。对于自建的房屋,全额纳税,增值税=出售全价/(1+5%)*5%。
对于其他税费参照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
问题2:请问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生,按月发放固定金额的报酬,应该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申报个税?
回答:您好:
对于实习生而言,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实习工资就按工资薪金来扣缴个税,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就按劳务报酬来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3:建筑装修阶段的环保税在竣工验收后可以停止申报吗?需要办理什么终止申报?
回答:您好
在工程竣工后,环境保护税可以停止申报。
在电子税务局中可以终止环境保护税。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修改表单中的“税源有效期止”项目即可(如下图所示):
问题4:我公司开出专用发票,销售方电话信息可以写手机号,不写固定电话吗?有没有具体规定?
回答:您好:
目前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电话号码必须为固定电话,只要是销方对外公开的电话即可。
问题5:网页上勾选进项发票时,发现没有对应的纸质发票,怎么处理?
回答:您好,
可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排查:
1. 与销方确认开具的进项发票是否上传,可让销方在开票软件中查询并确认已开发票的上传状态,如确定尚未上传,重新上传即可;
2. 与销方确认进项发票是否冲红;
3. 确认开具的进项发票中购方税号是否有误;
4. 确认勾选进项发票时,税款所属期设置区间是否包括了发票开具月份;
5. 跨省销方企业开具的进项发票,发票状态同步存在一定时间迟延,建议耐心等待,或更换时间段再查询勾选;
6. 与购方确认其是否存在两个省份的进项底账档案(即除在本省以外的其他区域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导致总局发票清分错误,如果存在,建议购方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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