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管理

政策通知 | 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在e企
2021-12-31 1161

 1-顶部.png

注意!视频说税 开课啦~  欢迎点击查看!

upfile 

 关于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和本市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转范围

2022年1月1日起,将本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以下简称“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二、征收机关

市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业务产生的两项政府非税收入,由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通州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但因房屋上市交易或房屋性质变更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补缴的土地收益,市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区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包含不动产登记补缴土地收益)、矿产资源业务产生的两项政府非税收入,由各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三、征缴方式

缴费人依据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也可以到办理两项政府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业务的办税服务场所进行申报缴费。

因房屋上市交易或房屋性质变更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缴费人按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缴费信息在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缴费。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5日

360截图20211208094051151.jpg

↓求您别走QAQ(拉住)您往下看看

请关注下12月最新热点~↓ ↓ ↓   orz

12月本周最热实务问题汇总

注:如您仍有其他疑问,欢迎点击 在e企-问问 在线留言哦~ 


 

【直播回看】 


公司新成立或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税(费)种认定如何办理及调整......

网签第三方协议什么情况下需要重签?

操作时应注意哪些事项,遇到问题又如何应对......

中兴通简税电子税务局直播课来了!!

《税(费)种认定&网签第三方协议操作及注意事项》

2021-12-29 15点开始
让你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提高效率少走弯路

↓↓↓

560X560 - 副本.png

END

 ★ 更 多 推 荐 ★ 

点击下方图片 查看更多福利

简税 - 副本.png

---

默认文件1620970673883.png

---

app文章底部植入.jpg

---

750.png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