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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问题早知道~】今天是周四,会计亲们继续加油❁!今天亲们给小编提的问题是:红字发票,是否需要提供给购买方?
您的问题本小编超速度解决(●´∀`●)ノ
问题1: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提供给购买方?
回答:您好: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因此,此种情形,销售方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发票及抵扣联)交给购买方。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规定,但由于红字发票也有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一般是销售方留存记账联,其余联次交予购买方。
问题2:我单位购买了26个小灭火器,是直接入管理费用嘛?
回答:您好:
灭火器单位价格较低,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问题3:我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税(费)种认定需要相应调整,如何操作?
回答:您好:
如经营范围变动导致需增加或修改税(费)种认定,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根据企业情况提交税(费)种变更申请。
问题4:跨月红字发票普票怎么开?
回答:您好:
税控盘、税务Ukey:
在开票软件中,依次点击“发票管理 → 负数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负数填开”,在弹出的窗口中输入对应的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核实票面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可。
金税盘:
在开票软件中,依次点击“发票管理 → 发票填开 → 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在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页面中,点击【红字】,输入对应的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核实票面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可。
问题5:申领发票时系统显示可申领数量为0,如何处理?
回答:您好
请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排查:
(1)请先核实税控设备是否已进行抄报操作,建议先去您的开票软件进行抄报;
(2)请排查是否已操作发票验旧,如有验旧过请核实您验旧填写的日期为发票开具日期,建议您直接填写202101可以直接把今年1月至今的发票全部进行验旧;
(3)如未验旧请您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进行验旧;
(4)可领用发票数量=核定发票量-结存-已领用,企业信用等级为A、B的企业可以预支1-2个月的发票,已预支的月份不能再预支:
①核定发票量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票种核定查询】
②发票结存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发票号码止—发票号码起+1”即为发票结存的数量)
③已领用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领购信息查询】(领购日期请选择3个月以上)
(5)验旧完成后请您隔24小时后再进入电子税务局查看发票结存,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验旧查询】;
(6)如以上排查后问题仍无法解决,请直接联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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