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存货当年没有收到发票
1. 陆续耗用,陆续结转成本
存货采购中没有收到发票进行暂估入库的情况很常见,一般企业估在期末将存货按暂估成本入账,待下月初红字回冲。存货从采购入库,领用、生产产品、销售会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会计上采购成本、在产品成本、生产成本是作为存货来核算的,即在存货生产的产品销售之前,是不存在税前扣除的问题的。
随着存货的陆续领用、生产、销售、等到下年收到发票时,再按发票价格正式入账,相关产品成本在销售后计入下一年的成本当中,并与相关收入形成配比,因此年末存货采购没有收到发票的情况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2、当年耗用、销售
某家电批发企业2019年12月采购电视机一批,已验收入库,并于当月销售并结转成本。后由于该批电视机中部分型号有质量瑕疵,双方协商未果,供应商一直没有给该家电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
由于没有收到发票,该家电企业年月末应当将该批存货暂估入库,待下月用红字冲回。如果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双方协商一致,取得发票则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时仍未取得发票,则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二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甲公司2019年的11月在建厂房达到竣工结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工程款尚未完全付清,还没有取得全额发票。预计发票会在2019年1月以后取得。
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如果在12个月内取得发票,发票的价格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合同金额致,则不需要对折旧进行调整。
如果在12个月内取得发票,发票价格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金额不一致,则需要调整计提的折旧。
如果在12个月内没有取得发票,则不能调整已经计提的折旧。
三 费用报销
某公司业务员小王,于2019年12月份出差一个月,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出差。并取得了2019年开具的相关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的发票。由于2019年12月31日才结束出差,所以发票只能在2019年报销,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年底差旅费发票跨年报销的情况很普遍,一般单位财务部门会提前通知要求尽可能将相关费用在当年报销。上年差旅费用下年报销的情况仍然会出现。
财务部一方面根据预估的金额确认相关费用,另一方面确认相关负债。相关人员在2019年报账时再冲减相关负债和调整相关费用金额。
三 预付性质的款项
预付款项关键是区分性质,根据不同的性质进行不同的税务处理。
1. 购买发放预付卡
甲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12月份用银行存款20万元购买某超市发行的购物卡,用于元旦和春节期间分次发放给员工做为过节福利。
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按照购买或充值、发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进行以下税务处理:
①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②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③本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因此,该公司的购物卡在2019年发放的部分做为2019年的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在2019年发放的部分应该做为2019年的费用税前扣除。
2. 预付房屋租金
甲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10月在某高科技园区租用了一处办公场所,由于预计以后三年都会在此经营,为了获得租金优惠,一次性付给园区运营方三年的租金300万元,为了使办公场所达到使用要求和保障员工健康,该办场所装修期及空置期2个月,租金在2019年12月支付,但在2019年1月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因此,该公司发生的办公场所租赁费用可合同金额在租赁期均匀扣除。
点击办税行查看北京电子税务局每日最新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