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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扣缴客户端操作流程(身份验证不通过和异议申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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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4 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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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新功能上线,不仅新增了在线更正往期申报功能,还可以在线修改录入错误的身份信息。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自然人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时应该如何操作吧。


本单位人员信息录入错误

 

(一)场景描述

 

存在居民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人员信息,确认原因为采集本单位人员信息时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录入错误的。

 

(二)操作步骤

 

1. 在扣缴客户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人员,双击进入【人员信息修改】;

 

2.在【人员信息修改】页面,修改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目前仅允许对其中一项修改,不得同时修改;

 

3.必须确保修改后的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若修改后的信息仍验证不通过,则会保存失败,必须重新确认和修改;

 

4.若验证不通过人员已经离职,按上述步骤修改人员信息后,需确保人员状态为“非正常”。

 

非本单位人员信息录入错误

 

(一)场景描述

 

存在【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情形的人员,经确认不是本单位人员,且未与本单位发生任何综合所得涉税行为的,必须逐月删除涉及人员的申报信息,并作离职处理,将离职日期填写为任职日期当天。

 

(二)操作步骤

 

1.删除申报信息,可采取非批量删除或批量删除的方式。

 

采用非批量删除的方式:

 

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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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进入【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选择所得项目,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选中涉及人员,然后点击更多操作中的【删除】,可将该人员明细记录删除。最后重新计税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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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扣缴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或者采用批量删除方式:

 

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进入相应所得项目填写界面,选择【更多操作】-【批量导入删除】,进入批量删除界面;

 

点击【导入】-【模板下载】,将身份验证不通过数据填写模板后点击【导入】-【导入数据】,选择需要删除的人员后点击【批量删除】,完成后重新进行税款计算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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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人员明细数据删除后,进入税款计算界面,点击【重新计算】,重算累计数据和应补退税额后,进入申报表报送,点击【报送申报】,报送更正后的申报表。

 

若存在申报异常问题的,删除涉及人员的明细申报信息时,需要从异常申报的第一个月开始逐月删除明细。

 

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2.对涉及人员做离职处理。

 

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人员;在【境内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做以下处理:

 

(1)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填写离职日期,且与任职受雇从业日期保持一致,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2)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的,有任职日期的,需填写与其一致的离职日期;无任职日期的,直接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3.如果此类人员是外籍人士,参照上述操作处理。

 

本单位人员信息录入无误,但验证不通过(非曾用名)

 

(一)场景描述

 

存在报送成功但居民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人员信息,但经确认,采集本单位人员信息时,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真实有效且录入无误(非曾用名情况),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请办理。

 

(二)操作步骤

 

1.通知纳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特殊信息采集】处理;

 

2.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处理完成后,点击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勾选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人员,选择【更多操作】-【身份验证状态更新】功能,获取最新的验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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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单位内同一纳税人同时存在身份验证通过和验证不通过信息的

 

扣缴单位前期办理扣缴申报时报送的纳税人身份验证不通过,后又以新增人员方式重新提交了正确身份信息并验证通过的,在税务机关形成多个纳税人档案的处理。

 

(一)场景描述

 

采集本单位人员信息时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录入错误,生成身份验证不通过的档案;发现错误后,并没有修改原档案信息,而是另新增正确的人员信息,重新生成身份验证通过的档案,导致该人员存在多个档案。

 

(二)操作步骤

 

1.通知纳税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扣缴单位证明(需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扣缴单位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并档业务。

 

2.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完成并档后,点击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选择【特殊情形处理】-【人员并档】,选择正确的人员进行获取并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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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被任职”申诉,扣缴单位怎么办?

 

前面两篇小编讲解了如何在扣缴客户端更正往期申报以及修改录入错误的身份信息;个税扣缴客户端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如何操作?)。

 

如果纳税人发现“被任职”,或者已经离职,单位还在帮Ta报税,作为被申诉的单位,应该如何处理呢?


操作步骤如下:

 

1.对于“被任职—曾经任职”的申诉,可以在扣缴客户端首页的【待处理事项】或右上角的【消息中心】中打开风险提示,核实申诉人情况;对于其他申诉,扣缴单位应主动配合税务机关核实相关情况。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确认仍在职的,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主管税务机关;

 

(2)确认为已离职人员或非本单位人员的,从该人员未在职月份起逐月删除涉及人员申报信息。  

 

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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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进入【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选择所得项目,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将申诉属实人员收入信息删除,重新计税和申报。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或扣缴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在风险提示中,勾选申诉属实的人员申报明细数据后点击【保存】将数据导出到本地,可以按税款所属期导出,也可以全部导出;

 

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


进入相应所得项目填写界面,选择【更多操作】-【批量导入删除】,进入批量删除界面;

 

点击【导入】-【导入数据】,选择需要删除的人员后点击【批量删除】,完成后重新进行税款计算和申报。

 

2.更正完成后,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申诉人员:

 

(1)确认为已离职人员的,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填写实际离职日期,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2)确认为非本单位人员的,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填写离职日期,且与任职受雇从业日期保持一致,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来源:深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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