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缴款方式问题?
答:您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进【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建议选择“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进行缴税,也可在电子税务局签订三方协议后再缴纳税款。
02 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模块找不到要缴税的外经证怎么办?
答:您好,常见有四种情况:
一是外经证未报验,请在“场景办税”——“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模块中查看是否有该外经证;
二是外经证已过期,请在“场景办税”——“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模块中进行延期;
三是外经证已反馈完成;
四是该外经证开具时间较早,需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模块中属期下面,外经证列表上面将查询时间提前,使其涵盖外经证开具时间。
03 问:外地进京施工企业在北京电子税务局申报错误如何处理?
答:您好,①若申报信息有误,且未缴纳税款,可在“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找到相应申报并进行更正或作废。请注意征期结束后无法作废当期申报,确需作废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请联系第六税务税所进行线下处理。
②若申报信息有误,且已打印缴纳税款凭证,请先解锁缴税凭证。第一步在“我要办税”中找到“税费缴纳”模块,在顶部找到“缴税凭证”分页,勾选需要作废的缴税凭证后点击解锁即可;第二步可在“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找到相应申报并进行更正或作废。
04 问:“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模块中反馈外经证提示问题?
答:您好,一是有欠税未缴纳,处理完毕后才可反馈;二是有处罚事项未办结(存在已发起未办结的待办事项),建议点击征纳互动咨询人工客服如何处理。
05 问:外地进京施工企业如何签订三方协议?
答:请注意:三方协议仅限支持跨省异地缴税的银行,是否支持请咨询银行客服。
第一步,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可同步本省存款账户或录入新存款账户,可以使用外省账户。
第二步,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 -【三方协议签订】模块选择存款账户签订三方协议,请注意若为外省账户,需将行政区划选“北京市”,并且将银行网点选择“跨省异地缴税专用网点”,然后将自动带出清算行号和开户行号,保存并验证通过后即可使用。
06 问:请问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中办理跨区域预缴?
答:您好,您可以进入北京西城税务-办税辅导-外施企业专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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