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会计人打起精神!请您分享本文传达喜悦!ヾ(◍°∇°◍)ノ゙~
快和小编一起学习吧!↓ ↓ ↓
在电子税务局中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提示:需要同时申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才可以提交,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根据目前税局业务要求,开业设立日期大于2021年1月21日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纸质专票时,需要同时申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才可以提交。对于暂不申请开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应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票种核定。
相关文章:
在电子税务局中办理跨区迁移前,是否需要终止与原区域签订的三方协议?
解决方法:
需要终止。
由于三方协议无法跨区使用,故办理跨区迁移前需要终止,跨区迁移成功后再与新区域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签订三方协议。自2022年3月起,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迁移业务时,系统将自动判断该企业是否存在有效的三方协议,若存在,则跨区迁移申请表填写页面会弹出提示:“跨区迁移申请前需要终止三方协议,请点击【终止网签三方协议】进行操作”。点击【终止网签三方协议】可直接跳转至对应功能模块进行操作。
相关文章:
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弹出“定制e服务”提示信息窗口,且无法关闭,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目前“定制e服务”功能弹窗暂时无法关闭,点击【确定】跳转至详情界面,其中包含“提醒我办理”、“提交我阅读”、“提醒我关注”功能模块,点击相应的【内容说明】可进入对应业务模块进行操作,点击【返回主页】可返回电子税务局主页。
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更正《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后,在电子税务局“全渠道申报查询”中无法查询《其他扣税凭证明细表》?
解决方法:
属于正常情况,目前金三系统不收录《其他扣税凭证明细表》,故通过办税服务厅更正申报后,在电子税务局“全渠道申报查询”功能模块中无法查询。
确认已提交2022年度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而在填写增值税附表四“二、加计抵减情况”部分数据时提示: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请先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或《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解决方法:
点击【重置】初始化报表后,重新填报即可。
↓求您别走QAQ(拉住)您往下看看
请关注下3月最新热点~↓ ↓ ↓
E N D
注:如您仍有其他疑问,欢迎点击 在e企-问问 在线留言哦~
【直播预告】
中兴通简税更新功能如何使用......
操作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多场景发票查验又如何应对......
中兴通简税新功能解读直播课来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