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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里,13行减免所得税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回答:您好:
13行下方有诸如13.1之类的空白行次,点击即会弹出具体优惠明细表,然后选择优惠事项填写。
问题: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意思是100万里取75万为纳税所得额?
回答:您好:
不是。
目前最新的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 × 12.5% = 12.5万
问题:老师我公司小客车报废处理,收到报废款应该怎么做账?报废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回答:您好:
产生清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 非流动资产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产生清理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 非流动资产收入(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报废款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题:劳务派遣属于清包工对吗? 是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开3个税点对吗?那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可以扣除分包吗?
回答:您好:
二者有区别。具体区别如下:
1. 劳务派遣往往只派遣人员,劳动工具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提供,而建筑清包工的工人一般是自带工具的;
2. 劳务派遣的人员是受用人单位管理的,而建筑清包工的工人虽然在工地干活,但受建筑(装饰)公司管理;
3.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有劳务派遣的资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4. 劳务派遣用工是企业基本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适用简易征收时,征收率为5%。
劳务派遣公司计算增值税,在选择简易计税时适用差额征收,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追问: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资质类别及登记,上面有写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这样算不算有劳务派遣资质,这样和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都可以吗?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回答:您好:
不算,企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只能与乙方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没有太大关系,二者区别如下:
一、定义不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由其他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再由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二、合同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合同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劳务派遣企业和实际用工单位,是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协议,不是与劳动者签订。
三、用工单位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就是用人单位,除了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还须履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
劳务派遣合同的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没有直接的合同义务,只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义务。
四、合同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五、合同解除不同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
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四十一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如果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清包工,那是不是劳务分包下面不能再分包了?清包工,简易计税销售额的确定是不是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如果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了,就是说支付的分包款为0
回答:您好:
劳务分包是否可以再分包,此问题属于建筑法方面管理范畴,建议咨询有关律所。没有分包即为0。
问题:应收帐款因考核有缺陷扣除的款项会计分录如何做?
回答:您好:
什么原因导致的应收账款扣款?
追问:质保期内发生机械故障扣除的质保金
回答:您好: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 质保金
各位纳税人:用发票号码、代码来查询勾选发票真的方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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