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视频说税 开课啦~ 欢迎点击查看!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调整申报时提示存在不可挑的疑点:存在出口日期与申报年月不在同一年度的出口数据请确认?
解决方法:
此问题是由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采集》中录入的 “申报年月”与出口日期不在同一年度所导致的。在第2步“明细数据采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采集》中录入“申报年月”时,如果为本年度出口的,在本年度范围内,申报年月按小于或等于当前申报期年月填写;如果为以前年度出口的,申报年月按所属年度的12月份填写。
示例:
2022年3月5日申报的某商品,如果出口日期是2022年1月5日,那么申报年月可以录入为202201、202202、202203;
如果出口日期是2021年3月5日,那么申报年月应录入202112;
如果出口日期是2020年3月5日,那么申报年月应录入202012。
根据以上规则将“申报年月”填写正确后重新申报即可。
2.在电子税务局城镇土地税房产税是否可以申报作废?
解决方法:
可以申报作废,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然后点击【填写申报表】,选择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页面, 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申报日期起止时间后点击【查询】,查询出需要作废的申报数据信息,点击对应操作栏中的【作废】即可。
3.因产权变更等原因而不再缴纳房产税的房产,应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中终止房源信息?
解决方法:
如果当前房产不再缴税房产税,可在电子税务局中操作转出,填写房屋转出时间后,将自动显示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税源采集】,选择“房产税”,点击【维护房源信息】,填写房屋转出时间,点击【保存】即可。
4.在电子税务局从价计征房产税申报页面,其中显示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计算的?
解决方法:
房产税(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由税局后台系统自动计算带出的,计算公式:计价依据=房产原值×计税比例÷12×6
注:如您仍有其他疑问,欢迎点击 在e企-问问 在线留言哦~
【微课堂推荐】
一起来看直播课 为您解读 Ukey 开票抄报注意事项与在线答疑 带你一起学习下~
↓↓↓
★ 推 荐 阅 读 ★
★ 更 多 推 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