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8号了,距离春节还有几天时间了,很多公司都已经放假,但是作为苦逼的会计人来说,可能还在坚守,有些在忙2020的年审,有些在忙1月所属期的各项税款申报。

2021年,我们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时候会收到两个提示,如果你具体在做申报,应该是看得见这两个提示的。

这两个提示是什么意思呢?有些朋友其实已经在留言问过。这两个提示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是对个人所得税预扣环节减除费用的的一个新算法,如果理解到这个共同特点,我们就非常容易的理解了这两个提示。2019年开始,我们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综合所得的一部分,而综合所得是按年计税,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管你当年是否取得满12个月的工资,你的减除费用都能扣6万。但是我们都清楚,这个工资薪金在预扣预缴的时候却不是说直接扣6万的。最基本的算法就是我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二哥是二哥税税念公司的一名小会计,月收入5000,公司不给买社保(注:虽然不合法,但是这就是现实,二哥也没啥实力,在西部十八线小城市,也没法找到更好的了),什么专项附加扣除也没有(说实话,5000的工资,有专项附加扣除其实最终也用不上)。好了,二哥的工资薪金结构非常简单了,每个月5000,公司给申报个税(当然这个事情也是二哥在做),在累计预扣法下,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2020年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5000-5000)*3%-0=0
2020年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5000*2-5000*2)*3%-0=0
2020年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5000*3-5000*3)*3%-0=0
……
看到没有,这里的减除费用就是按照二哥在公司的任职受雇月份来累算的。

意思就是以前二哥1月只能扣5000,2月扣2个5000,全年累计扣12个5000也就是6万,现在直接可以1月开始每个月算的时候都直接扣6万。这个有个啥好处呢?好处就是如果你年初工资发的多,就不存在预扣个税的问题了。记住,这个是特点人群能享受,而且二哥希望大家都不符合条件,毕竟这个条件伤害性不大,但是侮辱性极强!
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特别是第二个条件,妈耶,包括年终奖等各项工资不扣除如何费用不超过6万的。所以,为什么二哥不希望大家满足条件,也就是满足条件的收入都不高。所以这个政策的本质就是为了减少低收入群体再进行汇算退税的麻烦,尽量避免你平时扣税。

这个提示是解决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获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的减除费用的提示。大家先思考一下在两处及两处以上单位获得工资薪金平时怎么扣个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这种多处获得工资的算法都是各个单位各扣各的。然后年度汇算清缴时候再统一扣6万,多扣的部分自然就减回来了。现在这个提示就是告诉你,如果你有这种情况,你可以选定一个单位平时扣,其他单位你告诉他们别给你扣。1、这是隐私,很多人不可能暴露自己多处收入的隐私。
2、我平时两个地方都扣我少交点税,大不了我汇算补嘛,资金有时间价值,我也不亏啊。
所以这个提醒也就看看,当然如果真有人给你说不想让你扣,那也简单,你给他在自然人税收系统改一下,然后算个税时候自然不会计算他的减除费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