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应报送财务报表?期限有何规定?
在e企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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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眼瞅着就快结束了,大家结账的进度应该也都收尾了,税务申报都无差错的申报完成了吧!
钱哥今天精心准备了几个纳税申报相关的问题,大家一下学习下~
1. 哪些纳税人需要报送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满足下列任意一个条件的纳税人暂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按照相应会计规定范围报送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季报需按季报送,报送时间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财务会计报表年报需按年报送,报送时间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2.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内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预缴了增值税额,当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可否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代开时预缴的税额可否申请退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此,若企业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专用发票部分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应按规定预缴税款。此笔预缴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申请退还。3. 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何申请转登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来源:钱哥税课堂,作者:钱哥。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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