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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申报:“通行费电子票”应填写在报表哪个栏次?

在e企
2020-04-21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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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4月的最新规定:“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应该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哪个栏次?


答: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7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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