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缴纳欠税及滞纳金时,是否必须一并缴纳?
答: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按照最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比如:
A公司产生欠税200万、滞纳金40万,若A公司筹集120万用于清缴欠税。
A公司可以先将120万全部用以缴纳税款,这样“清欠”后A公司还有欠税80万、滞纳金40万,并按80万为基数继续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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