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结合最新政策,现在都有些什么样的发票不能报销了?
答:以下几种情况的发票不能报销:
未填开付款方全称;
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票面没有需显示编码简称;
填开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相符;
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省级(直辖市)税务机关印制的旧版发票
盖章有问题(模糊、不完整、不是发票专用章);
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发票未备注信息的;
未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未在收回原发票注明“作废”字样;
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
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
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销售、充值与使用等环节发票开具不规范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
出租不动产,未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详细地址信息;
销售不动产,未按规定要求在「名称栏」填写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没有证书的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填写不动产详细地址;
提供建筑服务未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及项目名称等;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未在发票备注栏未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及运输货物信息等;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将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未填写代收车船税款信息等(注: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消费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业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