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三年以上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答: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意:并非是应付款项满三年就必须转入应纳税所得额,必须确定确实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其他收入,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