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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北京朝阳税务
2019-02-09 147


每日一问——插图.jpg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


“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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