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管理

2018年终奖能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个税么

在e企
2018-09-18 189


微信图片_201806200913281.jpg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即2018年最后三个月仍是按月计算个税,由于全年一次性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的计算个税方法仍然适用。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年终奖的计算法是适用存在不确定性。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许多单位在2018年发放2017年的年终奖时已经采用过年终奖计算方法,则在2018年末这些单位不能再采用该方法计算个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