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实行政策中的5000元为免征额。
免征额:对征税对象免于征税的数额。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则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
起征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未达到起征点便不征税;而当收入超过起征点时,要按其收入全额征税。
举个例子:小明2018年10月实际发放工资为6000元(此处不考虑五险一金及其他扣除项目)
若5000元为免征额:应缴个税=(6000-5000)*3%=30元
若5000元为起征点:应缴个税=6000*10%-210=390元
由此发现,概念不同,代扣个税金额截然不同。而10月1日起先实行的是每月5000元的免征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