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已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1.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2.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第六条